感謝早晚秋涼,幾乎每天都是散步的好日子。
十多年前剛結婚定居這裡時,只要天氣許可,我們都會出來散步,有時在外吃晚餐。那時家裡空空如也,客廳沒沙發,樓上的房間沒窗帘,也沒買車。我們喜歡去走路可及的餐廳吃飯,聊聊工作。Village 那對香港表姐弟開的小店「橫濱」,在日本長大也在日本學廚的表哥,害羞內向,做的是一等一的唐揚豆腐。你在那裡愛上這道菜,即使後來吃素又避吃炸物的你,發現唐揚豆腐的配料裡經常含有柴魚,它仍然是你上日本料理店常點的菜。
我們走過家後方的華盛頓街百千次。兩人的散步,一年之後成為懷著藍藍一起。再過一年,成為推著嬰兒車的三人世界。懷弟弟的時候,我們已經很少散步,因為兩歲的藍藍不願飯後坐進嬰兒車,張望黑暗無趣的街頭行道樹。其實當年孩子的褓姆住我們家,但我們總覺得既然講好六點下班,總不好讓她晚上再幫我們看小孩。付加班費又太貴,便放棄了散步的習慣。那時我們哪裡知道,幾年之後,散步時經過的許多房子裡的主人,會陸續因為孩子之故,成為朋友。
時光飛逝,孩子逐漸長大,晚上總有做不完的事。從最早的洗澡、刷牙、唱歌、即興美勞、講故事、哄睡覺,到親子共讀、學校作業、課後活動,然後演變成「電話講很久囉」、「你今天花了多少時間email」、「書包收了嗎」、「功課做完了嗎」、「該睡囉」、「睡覺不可以帶手機進房間」。
那晚藍藍去同學的成年禮派對,我們倆去朋友的生日派對,我問弟弟要不要去同學家玩?他說他一個人在家好了,可以早點睡。於是Party 進行到一半,我打電話回家,他已洗好澡、刷過牙、練過琴,正躺在床上看書準備睡覺。我問他:會不會無聊?他說:不會啊,書很好看。我問他:晚上一個人會不會害怕?他笑了,幸虧仍是可愛的十歲童音。
我們恢復了晚上散步的習慣,只要你的工作許可、孩子看來自動自發。我仍不愛慢條斯理,只要人行道上有人擋路,肯定超越。你總喜歡誇張的用小跑步跟上;我總說,你的步長至少多過我的步長一呎半,跟不上是很難的事情,這是清清楚楚的數學邏輯。然後你會笑我:「就說妳是超強臥底數學奇客。」
我把手滑進你的手裡。你笑得好開心,用雙手握住,低頭吻了一下,把我的手握得好緊好緊。
記得我曾經跟你說過「掌上明珠」的意思。也告訴過你,雖然「掌上明珠」指的是父親疼女兒,但你疼我入心,總讓我覺得,我是你手掌裡呵護的一顆明珠。(嗯,惡婆娘也有溫柔。)
孩子會長大、會獨立(希望是這樣)。二十年的愛情,我的牽手是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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