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終於約到你了!
經過幾星期鍥而不捨的努力,我終於被你排進行事曆裡,約出來見面了!而且,連續兩次。
昨天早上
我喝著早餐店沒啥特色的咖啡,吃著沒啥特色的breakfast burrito,看著熟悉的你。
這兩三年,你的工作壓力,讓你的頭髮從金棕色,變成灰棕夾雜。雖然你的頭髮還是密密麻麻,但與以前又厚又實的髮量相比,變薄了。你的眼角笑起來有魚尾紋,你的皮膚比從前老。
坐你對面的我,一定也是這樣。我們走過同樣的歲月,都老了十六歲。
但你還是喝著柳橙汁,大口吃著大份的burrito。我還是喝著咖啡,小口吃著小份的burrito。我們坐在一起,依舊是我眉飛色舞說個不停、比手劃腳,你依舊動不動就被我逗得呵呵笑(你的笑聲真是呵呵呵),你的眼睛裡,也依舊閃著小男孩的光。
有些事會變,有些事不會變。
除了孩子之外,我嘰嘰咕咕關心的話題,還是同樣幾個;你喜歡說的題目,也還是那些。但內容總是在變,笑話隨時翻新,正因為我們天天在一起,我們之間永遠有新的話可以說。和你在一起,我想同Seinfeld 一樣當個stand-up comedian 的大大妄想,完全有了舞台!你是我的忠實觀眾,我怎麼說你就那麼笑,屢試不爽。甚至走在路上,人家看到我們那麼高興,有時也跟著笑。
不過我注意到,從地下停車場到早餐店的這段路上,你的眼睛稍微左顧右盼,笑容些微顧忌。因為….. 你怕早上快九點的時候和老婆吃飯散步撞見同事或老闆很尷尬!呵呵呵。我笑在心裡,更是非常想捉弄你,故意把你正要插進西裝褲袋裡的手拉出來牽。
一個人走回家的路上,心情特好。我在Lawrence Playground拍了幾張照片。這兩張並排的椅子,一張是你,一張是我。再過十六年,說不定我們就這麼肩並肩坐著,不操心工作,很開心的聊。
今天中午
你說:今天我們有約喔。
蛤?要做什麼?(不記得學校今天有家長會啊。)
我們有約要一起吃飯啊。
那是昨天啦。我們昨天已經一起去吃過早餐了,你那麼快就忘啦。
昨天是後來臨時加的。上禮拜我們就約說今天中午一起吃飯。
真的嗎?我怎麼都不記得。
我們有通e-mail呢。
是喔。我有這麼健忘嗎?證據拿出來。
E-mail上確實有我約你的紀錄,也有你寫 “Unfortunately, I can’t. How about let’s shoot it for next Wednesday?” 清清楚楚的。可是!沒有我回答的紀錄。不知怎麼我漏看了你的第二句話。有要約無承諾,契約不成立喔,民法總則開宗明義就教這個。
我們開開心心的去吃中飯。好不容易在你上班的日子來場正式約會,當然要找一家很特別的餐廳。就去…. 隔壁吧。畢竟距離前一次在隔壁餐廳吃飯,又已經有三五天的時日了。
於是啟程~~三十秒後抵達。
婚後就一直住在這裡,近十一年,這家餐廳轉手了四次(幸虧我倆都沒轉過手)。中國餐廳換過三家,再來是現在的韓國餐廳。記得我們來看房子的時候嗎?那是我們第一次坐在這裡吃飯。別緻的透明屋頂,那時候就有,不知總共多長歷史;但投入資本把它洗淨、重新裝潢這塊頗清幽的角落,只有現在這個韓國餐廳。
我蠻希望它能持續。用心經營的店,理當得到成果,就像婚姻。雖然他們的伙計經常不太會說英文,時而把點菜的要求搞錯,然後一臉慌張無辜兼抱歉。你從不因為這樣縮減小費,有時反而給得更多。你說:我不相信處罰無心之過。
和你在一起,從來不必擔心犯錯。剛買的東西丟了,新車刮壞了,才喝了一口的飲料翻了,記錯時間錯過了事情,你頂多稍稍懊惱一下,永遠不會生氣。你說:這些事不會產生長遠的影響。
我覺得這家餐廳的店小二,和兩小弄壞家裡東西的時候一樣,好像特別高興見到你。
上班時間抽空跑出來約會,和你爸媽幫我們看小孩,跑出去歡渡兩人時光時,又有不同。這是脫離正軌,幾乎有種外遇的刺激,雖然對象不是別人,是你是我。你工作忙,一年這樣的經驗沒兩三次,而且每回的代價都一樣,當天你得晚點下班。
但我還是會使勁約你。光看你那既想和我在一起,又擔心工作的表情,就已經值回票價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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