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難定義愛情是什麼。
對於務實的你來說,愛情不需要定義。愛就愛了,很簡單。毋庸懷疑,不需檢討,開心實在,知足就好。
對於理性的你來說,文學作品裡的纖細情感缺乏邏輯,甚至可說是困惑而無味。
你修英美文學的通識課程,連偉大的《雙城記》都沒看整本。你看了坊間出版的摘要便上場考試,卻得了特優──因為你的看法,跟其他學生都不一樣,所以獲得老師激賞。
認識你以前,我對愛情有很多憧憬。我最嚮往的愛情想像之一,便是和喜歡的人,手牽著手在月光下散步,像書上那樣。
認識你以後,我對愛情有很多體會。我明白了愛情是變色龍,隨著環境變換顏色。在你我之間,它最美的面貌,將永遠帶著一絲親情的自在、一些年輕學生的理想、一點事業夥伴的實際,和很多搞笑的演出與欣賞。
我不能說你沒有浪漫,雖然和你約會的壓力很大。你吃飯超快,既不喝酒也不喝咖啡飲料,葷腥不沾、辣鹹不愛,簡直就是摩門教徒和出家人的綜合體。我不能說你沒有浪漫,雖然你的情話不多,從沒寫過情書給我,甚至連即興的email
都不曾有過。
但你的的確確,有你的浪漫。你的浪漫是你的真。是你說你愛我時,那純潔如小男孩的表情。是我搞砸了事情時,那一起承擔的肩膀。是你聽我說話時,聲如洪鐘的朗笑。是你凝視我時,那由衷的一句:妳真漂亮。(儘管,那可能是我剛睡醒,頭沒梳臉沒洗的時候。)
再過三年,我們就會在彼此的生命裡,各自佔據一半的旅程。而到今天為止,我們相識相愛,也已經超過十九個年頭了。那天在廚房裡,燈光下我突然發現,你的笑容和當日我們第一次長談的時候,一模一樣。只是你我都添了灰髮,你我的皮膚都不如從前光亮;你我的心裡,也都比當年,多了兩個甜蜜的牽掛。
那天在女兒猶太成年禮的準備課程裡,問卷有一題「你認為幾歲適合愛上一個人」。我老實不客氣的填上「25歲」,女兒和她的朋友咯咯笑說,應該是現在啦,11
歲或12歲。因為在她們的定義裡,班上已經有「配對」啦。
我不知道當孩子們第一次告訴我們,愛上某某某時,我們會有什麼想法。我們是否會記得年輕時候的感情憧憬?我們是否能幫他們分辨愛情真假?而話說回來,愛情可有真假?
我想,也許愛情是有季節變化的樹。它有時繁花似錦、有時綠意盎然、有時掉掉葉子。但那不太要緊,因為轉眼之間,它又會萌芽。最重要的是,它長大,一年又一年。
我愛你。我對愛情的理解,就這麼多。而就只要這麼多,便足夠了。
寫完這封情書,我想像你聽完之後可能[帶著一些膽怯與猶豫]發表的疑問:
那,這篇的主旨。。。是什麼呢?
不需要有主旨的,傻瓜。就我想你而已。
愛情,不就是這麼回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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