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見你,我就喜歡你。
當然,喜歡你不等於愛上你,愛上你更不等於想嫁你。什麼時候愛上你,那是個漸進的過程;什麼時候想嫁你,沒個清楚的時點;考慮了些什麼才決定嫁給你,也沒辦法綱舉目張地說個明白。我們甚至連求婚的步驟都沒有。(關於這點,你堅持那是因為我曾多次「教育」過你,「求婚」這個行為,帶有男攻女守的意涵,違背女性主義的精神。我再強調一次,不記得有這麼回事。就算有,那也是對於社會現象的陳述,沒有說你「不得」求婚之意。至於你因此「不敢」求婚,完全與我無關。)
但有一點很清楚,我記得什麼時候開始覺得「你是個可以嫁的人。」
那時我們認識才一個多月,你南下參加兒時友人的婚禮,邀我同行去華盛頓特區玩,順便認識你家人。二十四歲踏出校門不久的你,對於到哪家餐廳吃飯沒什麼意見,但等大家酒足飯飽,你永遠是那個付帳的人。
刻板印象裡所謂的「美國小孩」,在我認識你之後,完全顛覆。
你沒讓父母替你出錢也罷,但你總替父母承擔金錢帶來的壓力。你還沒上高中就開始打工,辛苦也聰明的賺錢,每一分每一毛都來得不僥倖。(你可能不同意這句話。你覺得我們是極少數的幸運兒。這也是我愛你的原因,你是一個那麼懂得感恩惜福的人。)這在甫入社會的新鮮感結束之後,並沒有改變。在你娶了我,生兒育女之後,也沒有改變。你爸媽買房,你沒在「資本」的項目上缺席;你妹妹唸醫學院,你這做大哥的,替她減少助學貸款的壓力。
你的心裡永遠想著家人。不只是你的家人,也是我的家人。我們成為單薪家庭已經九年,你侍奉我的父母,從未有過一丁點勉強。甚至我爸在抱怨我一個堂弟不務正業欠人家錢,他爸跑來找我爸借錢的時候,你竟說,需要不要我們匯錢過去?
錢錢錢,生不帶來死不帶去。說來銅臭,卻是人生少不了的玩意,也是人性最實際的考驗。我不是特別愛錢的女人,物質慾望很低,不用名牌不開名車,不羨慕別人房子大。然而,我也從來不曾天真的以為「錢不重要」。但更要緊的是,我認為一個能在金錢上務實,卻全然不自私不計較的人,在其他方面也更能倚靠。
婚姻生活總是有高有低,我們結婚十多年了,自然也不例外。但不管是高潮還是低潮,我總知道,你的肩膀就在那裡──不是只有金錢上的,更是情感上的、生活上的。
我希望,將來我們女兒的伴侶,有像你一樣的肩膀。我也希望,將來我們兒子長大,有像你一樣的肩膀。
呃,作為一個丈夫和爸爸,你還能要求更好的稱讚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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